公开征求意见中,事关广西所有小区业主……
6月11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为了规范住宅物业公共收益(以下简称公共收益)的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即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明确。
据悉,《办法》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的非单一产权居民小区、商住两用等住宅物业公共收益管理活动。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含两个及两个以上业主的非住宅物业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有哪些?
小区公共收益包括八个方面
停车费、广告费、公共设施租赁收入……这些构成小区公共收益的重要来源,本应与每位业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