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元江:除指定停放点外,禁止房车在公共场所生火做饭
元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去年开展旅居车辆整治管理。
11月3日,元江县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旅居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旅居车又称房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包括自行改造或原装出厂的自行式房车及拖挂式房车。
通告表示,县辖区内原设置的旅居车临时停放区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全部予以取消并禁停,对外公示了指定的7个旅居车停放点。
除了上述7个指定旅居车停放点外,旅居车进入元江县辖区(含辖区内非指定地点)临时停靠不得超过3小时,禁止占用非指定地点的市政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停靠的旅居车游客不得在公共绿地、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实施生火做饭、烧烤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