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四方新材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3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10908002278
被处罚当事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被处罚原因:于2023-04-22 15:00,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在巴南区南彭街道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元(参仟元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重庆市交通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